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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温补贴与防暑降温费财税处理全解析

来源:济南立州教育培训学校 时间:10-28

高温补贴与防暑降温费财税处理全解析

政策文件核心要点解读

财税政策解析
项目 政策依据 会计处理
防暑降温费 财企[2009]242号 职工福利费科目核算
高温补贴 安监总安健〔2012〕89号 工资总额组成部分

实务操作重点解析

财政部在《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通知》中明确界定,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防暑降温相关支出属于非货币性集体福利范畴。该项费用核算需注意三点实施要点:福利发放范围包含全体在职员工、费用支出需控制在工资总额14%比例内、实物福利需进行增值税进项转出处理。

税务处理关键环节

  • 增值税处理:外购防暑物资需作进项税额转出
  • 企业所得税:按职工福利费标准限额扣除
  • 个人所得税:合并当月工资计税

特殊情形处理指引

对于高温作业岗位津贴的核算,需特别注意工作环境温度标准认定。用人单位在35℃以上高温天气安排室外露天作业,或工作场所温度持续超过33℃且无法有效降温的,必须按规定标准发放高温补贴。该项支出应单独设置二级科目进行核算,便于税务稽查时提供专项证明材料。

四部门联合发布的《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》特别强调:高温津贴发放标准需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,用人单位不得以发放防暑降温饮料等实物替代法定高温补贴。

风险防控建议

  1. 建立专项费用台账,区分记录两类支出
  2. 完善高温作业环境温度监测记录
  3. 定期进行财税处理合规性审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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