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握电子税务局的发票勾选操作已成为企业财税管理的必备技能。近期系统更新带来的功能变化直接影响纳税人的申报效率,本文将深入解析最新操作规范。
功能模块 | 原有时限 | 调整后时限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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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勾选确认 | 当月最后1日 | 次月申报期结束前2日 |
数据修改权限 | 单次确认 | 申报前多次确认 |
系统将原本的月末确认节点调整为更灵活的申报周期管理,纳税人可在完整核对所有票据后进行最终确认,有效避免漏勾选情况。
新版系统在批量勾选模块中新增三项数据展示:销方企业全称、价税合计金额、税额明细。导出的CSV文件可直接用于财务系统数据对接。
系统取消自动确认功能后,纳税人需特别注意:
对于逾期未确认的勾选记录,系统将自动回退为未勾选状态。纳税人需特别注意申报周期计算规则,建议建立内部复核流程确保及时确认。
系统新增历史数据查询模块,支持导出包括以下内容的完整记录:
完成申报操作后,系统将关闭当期勾选通道。建议企业在完成以下操作后再进行纳税申报: